軟件著作權可以怎樣繼承?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十五條軟件著作權屬于自然人的,該自然人死亡后,在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內,軟件著作權的繼承人可以軟件著作權可以怎樣繼承?依照《中牮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法條例第八條規定的除署名權以外的其他權利。
軟件著作權的承受是針對軟件著作權屬于法人或者其它組織而言的,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后,其著作權在本條例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國家享有。
同時繼承方式可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
(1)原始取得
所謂"原始取得"系指權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權利為取得基礎,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權利的情形。通過原始取得所獲得的著作權是完整的著作權,包括人格權和財產權的全部著作權的權能。
(2)繼受取得
所謂"繼受取得"系指權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權利為基礎的派生性取得權利的情形。通過繼受取得的著作權是部分的著作權,即僅涉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除非法律有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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