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跨境電商辦理退稅的時限
眾所周知,出口商品退稅制度是我國稅收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重要是通過退換出口貨物的國內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負,是國內產品免稅進入國際市場,在同樣的條件下與外國產品競爭,從而進步競爭力,擴展外匯出口。然而辦理出口退稅時須要特殊注意的就是申報時限的規定。
我國跨境電商辦理出口退稅的進程中,時光觀念是十分主要的,否則有可能造成喪失。重要有四種申請期限:
(1)第一種是30天之內。國內供貨企業應在外貿企業購進出口商品后及時供給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這類發票屬于屬于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出口退稅的資料中期限是30天,所以必需在開票日期后的30天之內辦理出口退稅手續。
(2)第二種是90天。對于國內生產企業來說,從貨物報關出口日起3個月后在免稅申報期間辦理免稅申報手續,而對于外貿購進出口商品的企業來說,從貨物報關出口日起90天內必需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手續。
(3)第三種是180天之內。如果出口企業向當地出口退稅相干部門供給出口收匯核銷單,則必需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180天內。
(4)最后一種是3個月的期限。這個期限屬于比擬特別的情形應用,若出口貨物退稅證明文件遺失或者填寫內容不準確,按照規定是可以補辦或者變革的,就須要出口企業在申報期內向退稅部門申請延期辦理出口貨物退稅申報,并依照規定補辦或者變革出口貨物退稅證明文件申報經同意后,可延期3個月。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二維碼加載中...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使用賬號密碼登錄
平臺顧問
微信掃一掃
馬上聯系在線顧問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機入駐更便捷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