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進口電商分類模式
跨境電商常見的幾種模式分離分成三類,第一類是以交易的主體為類型,第二類是以服務類型而分類,第三類是以平臺運營方分類的。今天我為大家介紹第三類,以平臺運營方分類模式。
以平臺運營方分類,第一種模式為第三方開放平臺,第三方開放平臺重要是通過線上搭建商城,并且同時整合物流、用戶支付以及各地運營等種種服務資源,以此來吸引各大商家入駐平臺,為各商家供給跨境電子商務的交易服務等。與此同時,第三方開放平臺是以收取商家傭金以及增值服務傭金作為它的重要盈利模式。在這一平臺的代表企業重要有速賣通、敦煌網、環球資源網、阿里巴巴國際站等。
第二種模式為自營型的平臺,自營類型的電子商務是通過在線上搭建平臺,由平臺方整頓合并各個供給商的資源,以便他們通過比擬低的價錢能進行采購各類商品,再以較高的價錢銷售該商品,所以這一種模式的平臺,就是以各類商品的差價來作為盈利的。該模式的代表企業重要有蘭亭集勢等。
第三種運營模式是外貿電子商務代運營服務商模式。外貿電子商務代運營模式是服務供給商不直接或者間接參與任何有關電子商務的買賣進程,而是為了從事跨境外貿電子商務的中小型這類企業供給的各類服務模塊。企業以電子商務服務商這個身份來贊助各個外貿企業建設屬于他們自己的電子商務網站平臺,并且為他們供給全方位、全面的電子商務解決計劃,目標是讓他們直接將商品出售給國外的零售商或者花費者。服務供給商做到了一條龍式電子商務的解決計劃,并且還贊助各類外貿企業樹立并定制專屬于他們的個性化電子商務平臺。這個平臺的盈利模式是賺取企業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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