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出口退稅經典案例詳解
近年來跨境電商行業取得飛速的發展,為懂得決久長以來電商公司面臨的退稅難問題,以及部分出口企業游走在稅收法律灰色地帶的現象,國度關于稅收相干問題的政策做出了一些列的相干調劑。
為了讓出口商家更加全面的懂得出口退稅的相干政策,接下來我們將就近年來一些經典的相干案例進行剖析,以此增強出口退稅政策的懂得,贊助企業有效的規避各種稅收風險。
1.案例詳情
A公司為已經獲取出口退(免)稅資歷備案的跨境電商外貿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現A公司通過設立在境內跨境電商第三方平臺開展日常的出口業務,并按月支付平臺服務費。
2016年5月15日,國外M客戶通過互聯網平臺向A公司采購一批高爾夫球,增值稅稅率為17%、退稅稅率為13%,花費稅稅率為10%,合同簽署的總出售金額為10000元人名幣(FOB價)。
5月22日,A公司從國內生產企業B公司購進該批數目的高爾夫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金額總計為8000元人民幣,增值稅稅額為1360元;同時,獲得該批高爾夫球花費稅專用繳費書,注明花費稅稅額為800元。
5月25日A公司辦理出口離境手續,并取得海關出口貨物電子報關單,此時M客戶已經在網上平臺支付了稅款。當月A公司登記外銷收入賬,與次月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了出口退稅。后A公司增值稅退稅1040元,花費稅應退稅額320元。
2.案例剖析
(1)取得資歷能力出售退(免)稅政策:A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已經向稅務機關辦理了出口退稅資歷備案,具備規定的退(免)稅政策的根本資歷。
(2)擁有憑證信息能力辦理退(免)稅:依據相干規定,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在退(免)稅申報期限截止前申報內進行收匯;同時,如果時外貿企業,公司必需在購進產品時獲得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花費稅專用繳納書以及海關進口增值稅,并且上傳的信息需與h海關出口貨物電子信息一致對應,能力不影響退(免)稅的辦理。而A公司在申報的進程中,供給了相干單據,且信息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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