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無單放貨? 無訂單交付,又稱無原始提單交付,是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貨運代理人)或港務機關或倉庫管理人在未收回原始提單的情形下,依據提單上記錄的收貨人或通知人的副本提單或...
無訂單交付,又稱無原始提單交付,是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貨運代理人)或港務機關或倉庫管理人在未收回原始提單的情形下,依據提單上記錄的收貨人或通知人的副本提單或提單復印件,增長擔保放行貨物的行動。無訂單交付的例子有很多,如:歐賽公司向無錫宏盛熱交換器制作有限公司訂購了一批鋁熱交換器,也申請了以無錫宏盛熱交換器制作有限公司為受益人的信譽證,并指定無錫宏盛熱交換器制作有限公司通過長榮公司從上海到意大利威尼斯的海運出口。歐賽公司沒有按時付款,但貨物達到威尼斯后,長榮公司擅自將無訂單交付給歐賽公司,造成無錫公司的廣大損失。
目前,人們對解決無單放貨問題的建議:
1.應用海運單:海運單是一種不可轉讓的書面運輸單,證明海運貨物由承運人接收或裝載,承運人保證將貨物交給指定收貨人。由于海運單不能流通,不代表貨物所有權,從而防止了流通轉讓中提單可能涌現的訛詐,減少了流通流程,使收貨人能夠立即提貨,適應該前船舶速度快、文件跟不上的現實,從而解決了由此發生的無單交付問題。
2、采取電子提單:是利用電子數據交換體系轉讓海上運輸貨物所有權的流程。國際海事委員會制訂的《電子提單規則》第九條規定:……交貨時,只要收貨人出示有效文件,經承運人核實后即可交付。物權所有人應該依照承運人給出的密碼向承運人發出交貨指令,承運人應該依照交貨指令發貨。
3.出口企業盡量簽訂CIF或CFR合同:2001年2月,外貿經濟合作部發表《關于規避無單發貨風險的通知》,指出目前有60%-70%FOB在合同中,貨運代理與進口商串通,無單交貨,使中國出口企業的貨款空缺。因此,建議外貿企業在簽署出口合同時盡量簽署CIF或CFR,力拒FOB合同。
基于提單,至少有兩種法律關系:提單物權關系,即提單持有人對提單及其貨物的主導關系;提單債權關系,即承運人與提單持有人之間的直接權力和責任關系,即運輸合同中的權力和責任關系。因此,無訂單交付具有違約和侵權的性質,這也是其義務的理論基本。
㈠承擔義務的一般原則是承運人對無訂單交付承擔全體義務。只要沒有免責理由,無論主觀上是否有過錯,都應承擔傷害賠償義務。這是英美法律的嚴厲義務,也得到了各國法律和實踐的認可。承運人在無訂單交付義務歸屬方面的嚴厲義務已成為各國廣泛實用的做法。
㈡只要沒有免責理由,承運人就應承擔全體義務;由于無訂單交付違背了運輸合同準確交付的責任,侵占了提單表揚的財產權,無訂單交付的義務也是違約義務和侵權義務的競爭,提單持有人可以提起侵權訴訟,也可以選擇違約訴訟。中國《海商法》和《海牙、維斯比》規定,無論是合同還是侵權起訴承運人,都應該平等看待。
⒈承運人能否享受合同義務限制等條款的保護?
在我國過去的海事司法實踐中,法院以為,依據國際通例,無正本提單支付是基本違約,承運人不得享受提單中豁免和義務限制的保護。但英國上議院在PhotoProductionLtdV.SecuricortransportLtd[1980]顛覆了無單交貨屬于基本違約的原則,不享受義務限制。Diplock大法官指出,基本違約只是違約,其法律后果與違約條件相同,即受害人有權選擇終止合同。違約方能否享受免責和單位義務的保護完整取決于對這些條款的解釋12.這一指點性判決被未來的判決所遵照。自1980年以來,英國法院并沒有 剝奪其依照合同條款享有的義務限制的保護,除非該條款在法律上被認定無效。另一方面,在中國的海事司法實踐中,這種做法有很大的參考價值。一方面,承運人必需承擔全體義務;另一方面,它不消除當事人關于減免義務的協定,并充足尊敬意義自治。中國現行的《合同法》接收了基本違約制度,無訂單交付可歸因于這種嚴重的違約行動,因為它嚴重影響合同期望的經濟利益,導致合同目標無法實現,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但違約義務認定應首先取決于合同中的豁免和其他條款,如果不違背法律,則應實用;如果沒有相似的協定,則應遵照法律規定。因此,雖然承運人大多因故意或知道可能造成損失而提起違約訴訟,但依據《海商法》第59條,當事人在合同中另有規定,即承運人故意享有必定的義務限制,本文以為應尊敬當事人的真實意圖,首先實用合同中的義務限制。
然而,承運人是否也可以對無訂單交付提起的侵權訴訟享有義務限制?依據《海商法》第五十八條,無訂單交付造成的損失屬于本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貨物損失的,無論海事請求人是否為合同一方,即使承運人與索賠人之間沒有運輸合同關系,承運人仍可以協助《海商法》規定承運人的辯解理由和限制賠償義務。但依據《海商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承運人無訂單交付主要是故意或知道可能造成損失的行動,大多數人失去了依法享受義務限制的權力,與合同訴訟不同,侵權訴訟中的承運人不可能另行商定義務限制。然而,合同訴訟中當事人對義務限制的另行商定只是理論意義上的可能性。無訂單交付的義務規?;瓮瑹o論是違約還是侵權.⒉違約訴訟的優點
大多數 法律和司法活動表明,當事人可以選擇在任何處所提起訴訟。英國法律許可當事人同時選擇甚至起訴,但承運人仍按合同承擔義務。一些大陸法律 (包含法國)已經許可申請人在合同訴訟和侵權訴訟之間進行選擇。海牙規則和維斯比規則都承認了依據侵權和合同提起訴訟的權力.而依我公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違約訴訟和侵權訴訟競合時,許可當事人選擇起訴。但大多數當事人偏向于違約之訴,因為它比侵權之訴更具優勝性:
⑴違約訴訟的收貨人舉證義務比侵權訴訟輕。
⑵侵權義務的前提是索賠人在侵權產生時必需享有被侵權的權力。英國上議院TheAliakmon[1986]案件重申,在傷害產生時,如果索賠方沒有物權,則不可能獲得賠償原則15.提單持有人是貨物所有人或合法占領人,只有貨物滅失或破壞時能力提起侵權訴訟,不利于收貨人和提單持有人。
⑶侵權訴訟中當事人的純經濟損失(即間接損失)不能得到賠償,賠償規??梢园袌鰞r錢損失等純經濟損失,更有利于保護收貨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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