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際貿易格式的變更,國際市場競爭日益劇烈。除了特別情形,進口商愿意預付貨款之外,一般都希望采取優惠靈巧的非信譽證支付方法,如托收中的承兌交單(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和記賬...
隨著國際貿易格式的變更,國際市場競爭日益劇烈。除了特別情形,進口商愿意預付貨款之外,一般都希望采取優惠靈巧的非信譽證支付方法,如托收中的承兌交單(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和記賬賒銷(OpenAccount,O/A)等。這些方法對于進口商而言,不占壓資金,能加強進口商在當地市場上的競爭力。然而,對于出口商而言,卻要承擔資金占壓,甚至經常涌現追不回貨款的風險。為此,國際貿易中涌現了集信譽管理、資金融通和結匯為一體的國際保理業務。
國際保理(InternationalFactoring)又叫承購應收賬款業務,是指在應用托收、賒銷等非信譽證方法結算貨款時,保理商(Factor)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項集買方資信調查、應收款管理和追賬、貿易融資及信譽管理于一體的綜合性現代金融服務。其基本做法是,在以商業信譽出口貨物時,出口商依照與保理商事先約定的協定,向進口商交貨后把應收賬款的發票和裝運單據轉交給保理商,即可得到保理商的資金融通,取得應收賬款的全體或大部分貨款。日后一旦產生進口商不付款或逾期付款,則保理商承擔付款義務。
國際保理業務作為現代金融服務方法之一,是以出口商與保理商簽署的國際保理合同為核心的。依據國際統一私法學會1988年5月通過的《國際保理公約》(TheConventiononInternationalFactoring)的規定,該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供貨商)與另一方當事人(保理商)之間所訂立的合同。該合同應當符合如下基本條件:
(1)必需是商業機構與商業機構之間貨物出售發生的應收賬款,該應收賬款不屬于個人或家庭消費或相似應用性質;.
(2)該商業機構必需將應收賬款的權力轉讓給保理商;
(3)保理商必需實行下述職能:以貸款或預付款形式向供貨商融通資金;管理與應收賬款有關的賬戶;收取應收賬款;對債務人的拒付提供壞賬擔保;
(4)應收賬款的轉讓通知必需送交債務人。
為強調國際保理合同的國際性,公約還規定,該公約實用于營業地處于不同 的供貨商和債務人之間訂立的貨物出售合同所發生的、依據保理合同所轉讓給保理商的應收賬款。該公約所指的“貨物”和“貨物出售”應包含服務和服務的提供。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二維碼加載中...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使用賬號密碼登錄
平臺顧問
微信掃一掃
馬上聯系在線顧問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機入駐更便捷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