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所規定的基本險別包含平安險(FreefromPartcularAverage,FPA)、水漬險(WithAverageorWithParticularAverge,WAorWPA)和一切險(AIIRisks)。 (一)平安險 投保了平安險,保險公司對下列損失負賠償義務:...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所規定的基本險別包含平安險(FreefromPartcularAverage,FPA)、水漬險(WithAverageorWithParticularAverge,WAorWPA)和一切險(AIIRisks)。
(一)平安險
投保了平安險,保險公司對下列損失負賠償義務: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象、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禍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體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力委付給保險人。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定目標地的費用超過該目標地的貨物價值。
(2)由于運輸工具遭到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貨物全體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產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形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遇惡劣氣象、雷電、海嘯等自然災禍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船時由于一件或數件貨物整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體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遇承保義務內的危險貨物采用挽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揩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受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發生的特殊費用。
(7)共同海損的就義、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義務”條款的,依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上述平安險的義務規模表明,在投保平安險的情形下,保險公司主要是對自然災禍造成的全體損失和對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體損失及部分損失予以賠償。此外,對于海上意外事故產生前后,由于自然災禍造成的部分損失也予以賠償。
(二)水漬險
投保水漬險后,保險公司除擔當上述平安險的各項義務外,還對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象、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禍所造成的部分損失負賠償義務。可見水漬險的義務規模比平安險大,投保水漬險時,保險公司對自然災禍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體損失或部分損失,均負責賠償。
(三)一切險
投保一切險后,保險公司除承擔水漬險的各項賠償義務外,還對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一般外來風險造成的全體或部分損失負責賠償。
從上述三種基本險別的義務規模來看,平安險的義務規模更小,它對自然災禍造成的全體損失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體和部分損失負賠償義務,而對自然災禍造成的部分損失,一般不負賠償義務。水漬險的義務規模比平安險的義務規模大,凡因自然災禍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體和部分損失,保險公司均負責賠償。一切險的義務規模是三種基本險別中更大的一種,它除包含平安險、水漬險的義務規模外,還包含被保險貨物在運輸流程中,由于一般外來原因,如貨物被偷盜、鉤損、碰損、受潮、發熱、淡水雨淋、短量、包裝決裂和提貨不著等所造成的全體或部分損失,保險公司均負責賠償。由此可見,一切險是水漬險加一般附加險的總和。在這里還需特殊指出的是,一切險并非保險公司對一切風險損失均負賠償義務,它只對水漬險和一般外來原因引起的可能產生的風險損失負責,而對貨物的內在缺點、自然損耗以及由于特別外來原因(如戰斗、 等)所引起的風險損失,概不負賠償義務。
中國《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2009版),除規定上述基本險的義務規模外,還同時規定了下列除外義務,即對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賠償義務: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動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屬于發貨人義務引起的損失。
(3)在保險義務開端前,被保險貨物即已存在品質不良或數目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實質缺點、特征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5)海洋運輸貨物戰斗險條款和 險條款規定的義務規模和除外義務。
我國的《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2009版)除規定了,上述各種基本險別的義務外,還對保險義務的起訖,也作了具體規定。在海運保險中,保險義務的起訖,主要采取“倉至倉”條款(WarehousetoWarehouseClause),即保險義務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地方開端,包含正常運輸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達到保險單所載明的目標地收貨人的更后倉庫或儲存地方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地方為止。如未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地方,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更后卸載港全體卸離海輪后滿60天為止。如在上述60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標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端轉運時終止。
當被保險貨物遭遇承保規模內的損失時,保險索賠時效,是從保險事故產生之日起算,更多不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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