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跨境賣家常常會發生這樣的困惑,貨物出口退稅率為0,貨物出口是否需要全體作為內銷處置? 其實,這一問題要依據情形來斷定,實際操作中,分為兩種情形: 1、對出口免稅,即實用免征政...
有的跨境賣家常常會發生這樣的困惑,貨物出口退稅率為0,貨物出口是否需要全體作為內銷處置?
其實,這一問題要依據情形來斷定,實際操作中,分為兩種情形:
1、對出口免稅,即實用免征政策,免征出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但不退還在以前各環節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生產賣家納稅人要轉出以前環節抵扣的增值稅,外貿賣家納稅人要轉出以前環節抵扣的增值稅。
2、出口征稅,即實用不免稅不退稅政策,出口按內銷處置,需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且先前已繳增值稅.不可退還,但可抵扣先前環節的進項稅。
政策根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出口商品勞務增值稅及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規定:“第七條.出口貨物勞務實用增值稅征收政策”。
以下不實用增值稅退(免)稅和免稅政策,依據下列規定和視同內銷貨物征稅的其他規定征收增值稅(以下簡稱增值稅):
實用規模
在出口商品勞務中,實用增值稅征稅政策,是指:
出口賣家出口或認定為出口財政部和 稅務總局依據國務院決議明白撤消出口退(免)稅的貨物[不包含來料加工和出口貨物、中標機電產品、列名原資料、輸入特別區域的水電氣、海洋工程構造物。
出口退稅為零的貨物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征稅率為零時,人為免稅購入的貨物,這類貨物出口免稅;第二種征稅率不是零,此類貨物屬于上述文件規定的需要視同內銷的貨物。
怎么斷定屬于什么情況?
要明確賣家出售商品對應屬于哪種情形,可通過查看海關商品編碼特別商品辨認確認:
1、特別商品標識為“1”,即屬于制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稅商品,需視為內銷征稅;
2、特別商品標識為"2",即屬免稅商品,實用免稅不退稅政策。
怎么對特別商品進行海關商品編碼檢討。
上海市稅務總局網站→我要查詢→出口商品代碼和退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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