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賣家業務涉及一個或地域至少2個以上,那就必定涉及到至少2個或地域的稅收,如果沒有涉及到,那么賣家的稅務基本上是有問題的。下面介紹兩個跨境電商賣家必需理解的國際稅務術語...
跨境電商賣家業務涉及一個 或地域至少2個以上,那就必定涉及到至少2個 或地域的稅收,如果沒有涉及到,那么賣家的稅務基本上是有問題的。下面介紹兩個跨境電商賣家必需了解的國際稅務術語。
1、稅收管轄權
稅權是一國稅收范疇 主權的體現,是一國對其征稅的主權規模。
比喻說,像亞馬遜和eaby這樣的平臺,VAT就屬于這個權力。
當今世界稅收管轄權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居民管轄、國民管轄、地區性管轄。
記住,居民和市民是有差別的。
先說居民,一般有兩個明確辦法,一種是依據居住期限,一種是依據是否有永久的居所。
而且國民也要看國籍,比如說,在深圳戶口,是中國的國民。
而在國際稅法中,國民是一個寬泛的概念,不僅包含個人,還包含1個主體公司、N個店鋪公司。
在同一種經濟問題上,會有上述三種管轄權,即上述居民管轄、國民管轄和地區管轄。
因此,這樣做的后果是什么?
賣家也許已經料想到,可能對同一筆跨國所得反復征稅。
2、國際反復征稅
例如,有個賣家在A國賺了500萬,要匯回國內,例如A國的所得稅率是20%,需要繳納一百萬元的稅款,那么可以匯回四百萬;而在國內,我國的所得稅率是25%,需要納稅一百萬元。
這樣一來,賣家的五百萬變成三百萬,交稅兩百萬,稅負高達40%。
如果賣家想把這筆錢拿到自己手里,還得再交60萬,于是在A 賺了500萬,更后到賣家手中的那一筆才240萬。
這就是反復征稅。
對國際反復征稅的正式解釋如下:
在這一情形下,指兩個或更多 或地域為同一跨國納稅人的同一征稅對象而形成的交叉重疊征稅。也叫國際雙重征稅。
一般情形下,國際反復征稅分為3類:
法律性國際反復征稅;
經濟性國際反復征稅;
稅制性國際反復征稅。
當前,各國間廣泛存在的是法律性國際反復征稅,所謂的“法律性國際反復征稅”是指不同的納稅主體對同一納稅人的同一稅收來自(利潤所得)反復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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