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轉內銷較為廣泛的一種情形是企業已辦理出口退(免)稅,出口報關等相關手續已完成,但因某些情形已轉向國內市場。對此,賣家應如何應對這種情形?要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海關辦理有關...
出口轉內銷較為廣泛的一種情形是企業已辦理出口退(免)稅,出口報關等相關手續已完成,但因某些情形已轉向國內市場。對此,賣家應如何應對這種情形?
要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海關辦理有關手續,辦理有關證明,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出口退稅率的調解方法大致可以分為出口免稅與出口免稅兩種。
1、實用出口免稅退稅方法的賣家
因為在盤算免抵退稅時,相應的進項稅額已經在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中扣除了,因此,在認定為內銷貨物的進項稅額時,不需要再單獨抵扣其對應的進項稅額。此種情況下,應在產生退運的次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用負數沖減本來填報的會計標準的規定,并按現行會計標準的規定,調解后的稅負稅率。如為出口貨物征退稅之差已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置時,應作進項稅額轉入,并在銷項稅中抵扣。
2、實用出口免退稅方法的外貿賣家
依照《 稅務總局關于發表《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及消費稅管理方法》( 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第十條(六)項的通知,對產生內銷或認定為內銷貨物的當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出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并在下一次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納稅。以此為抵銷憑證,用于抵扣進項稅額。在出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時,要注意憑證材料的要求及申報表格的填寫要求,并注意,若屬于出口貨物征退稅之差的部分已經轉入成本的,則相應數額由成本轉回,計入進項稅額。
特殊注意:
在辦理出口退稅時,對外貿易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該依照《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等相關規定,VAT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做“退稅款勾選”,如果該商品為國內出售,則需作“抵抵”。
假如一個企業已經做了“勾選退稅”,但是還沒有確認勾選,處置起來對比簡單——在撤消勾選之后,再做“抵扣勾選”。
若企業前期因計劃出口貨物,已進行了“退稅勾選”確認,并實際用于國內出售的,則可通過出口退稅申報體系,填好“增值稅專用發票誤勾選退稅而未申報退稅”的,主管退稅機關審核通過后,將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重新進行抵扣。
在發票勾選更正之后,要注意主要業務成本,主要業務收入和存貨的沖減和結轉,還要沖減本來的出口退稅。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外貿賣家出口轉內銷的交稅方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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