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歐盟針對稅法一攬子政策,在延期半年后,開端落地。同一天,美國佛羅里達州和堪薩斯州也開端正式實行新稅法,要求亞馬遜等電商平臺,于當天開端,向售往這兩個州的訂單盤算、征...
7月1日,歐盟針對稅法一攬子政策,在延期半年后,開端落地。同一天,美國佛羅里達州和堪薩斯州也開端正式實行新稅法,要求亞馬遜等電商平臺,于當天開端,向售往這兩個州的訂單盤算、征收和繳納出售和應用稅。加拿大 也在本日開端實行新的商城征稅(MTC)規則。
站在這個全球跨境電商稅收政策巨變的當口,我們前可見古人,從去年6月1日墨西哥便率先開端要求,電商平臺對非本國第三方賣家代扣代繳增值稅。今年1月1日,英國開端施行新的跨境電商稅務政策。
后可見來者。據《VnExpress》報道,從8月1日起,越南將生效新規,要求電商平臺必需替賣家繳納稅款。其中年收入在一億越南盾(約合4348美元)以上的個體賣家需要繳納增值稅(VAT)和個人所得稅。另據資訊人士泄漏,美國預計今年還將有更多州跟進行為。
在增值稅、出售稅等與跨境電商親密相關的稅目巨變之際,企業稅也在悄然變動。6月5日,G7結合宣告聲明,支撐把全球更低企業稅率設為15%,一方面劍指亞馬遜等跨國企業和維京群島、開曼群島、香港等“避稅天堂”,一方面又在協商改造國際稅收規則、撤消數字服務稅等。
7月1日歐盟即將實行的一攬子新稅法,核心的內容如下:
1、本次歐盟新稅法,不涉及關稅,關稅一切照舊。
2、行郵不再享受稅收優惠,撤消從非歐盟 進口到歐盟的低價商品(不高于22歐元)增值稅豁免政策。
3、對于通過電商平臺出售到歐盟的賣家,納稅主體義務變革:
1)將電商平臺視為賣家,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平臺代扣代繳增值稅”。
2)簡單來說,非歐盟賣家在出售單批貨值150歐元以內的跨境商品,以后想逃稅或者低申報都是已經無法實現的騷操作。
3)第三方賣家則是由納稅主體變為了平臺的供貨商,可以零稅率向平臺供貨,但依然負有稅務申報責任,依照稅法要求進行定期申報。
如果您是具備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就還是自主申報納稅,不由平臺代扣代繳:
B2B賣家;跨境單批貨值均超過150歐元,且貨物不在歐盟境內的非歐盟賣家;以歐盟賣家身份運營的主體
4.推出一站式服務OSS(UnionOne-StopShop)和IOSS(ImportOne-StopShop),簡化非歐盟 跨境電商企業或個人的涉稅過程,進一步通關速度。
1)更近很多小伙伴訊問OSS和IOSS有什么差別,傻傻分不清。簡單來說,IOSS實用于歐盟外 發貨,每月申報一次,便于單批貨值低于150歐元的商品享受進口一站式服務,迅速通關。
2)OSS則針對貨物已經在歐盟境內,從境內發貨的情況,提供一站式報稅服務,沒有出售額度的限制。舉例來說,7月1日前,第三方賣家的歐盟發貨,需要記錄遠程出售限額。如果超過了一個 的遠程出售限額,那么必需要在該 注冊VAT稅號,并進行VAT稅務申報。比如說賣家應用了亞馬遜的德國FBA倉庫,從德國發到法國的貨超過了法國每年的遠程出售EUR35000,那么賣家就算沒有應用法國的倉庫,也需要注冊法國的VAT稅號,在法國繳納VAT增值稅。但7月1日后,只需在一個歐盟成員國注冊VAT,就可以通過OSS體系申報在歐盟境內的全體增值稅。
5、撤消歐盟各成員國的遠程出售金額起征點準則,改為歐盟內整體的通用起征點準則一萬歐元。如果歐盟境內商家超過了遠程出售限額,賣家需要在自己屬在 注冊OSS,然后通過OSS一站式VAT申報體系申報其它所有歐盟 的V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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