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歐盟針對稅法一攬子政策,在延期半年后,開始落地。同一天,美國佛羅里達州和堪薩斯州也開始正式實施新稅法,要求亞馬遜等電商平臺,于當天開始,向售往這兩個州的訂單計算、征收
站在這個全球跨境電商稅收政策巨變的當口,我們前可見古人,從去年6月1日墨西哥便率先開始要求,電商平臺對非本國第三方賣家代扣代繳增值稅。今年1月1日,英國開始施行新的跨境電商稅務政策。
后可見來者。據(jù)《VnExpress》報道,從8月1日起,越南將生效新規(guī),要求電商平臺必須替賣家繳納稅款。其中年收入在一億越南盾(約合4348美元)以上的個體賣家需要繳納增值稅(VAT)和個人所得稅。另據(jù)消息人士透露,美國預計今年還將有更多州跟進行動。
在增值稅、銷售稅等與跨境電商密切相關的稅目巨變之際,企業(yè)稅也在悄然變動。6月5日,G7聯(lián)合發(fā)表聲明,支持把全球最低企業(yè)稅率設為15%,一方面劍指亞馬遜等跨國企業(yè)和維京群島、開曼群島、香港等“避稅天堂”,一方面又在協(xié)商改革國際稅收規(guī)則、取消數(shù)字服務稅等。
7月1日歐盟即將實施的一攬子新稅法,核心的內(nèi)容如下:
1、本次歐盟新稅法,不涉及關稅,關稅一切照舊。
2、行郵不再享受稅收優(yōu)惠,取消從非歐盟國家進口到歐盟的低價商品(不高于22歐元)增值稅豁免政策。
3、對于通過電商平臺銷售到歐盟的賣家,納稅主體責任變更:
1)將電商平臺視為賣家,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詳?shù)摹捌脚_代扣代繳增值稅”。
2)簡單來說,非歐盟賣家在銷售單批貨值150歐元以內(nèi)的跨境商品,以后想逃稅或者低申報都是已經(jīng)無法實現(xiàn)的騷操作。
3)第三方賣家則是由納稅主體變?yōu)榱似脚_的供貨商,可以零稅率向平臺供貨,但依然負有稅務申報義務,按照稅法要求進行定期申報。
如果您是具備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就還是自主申報納稅,不由平臺代扣代繳:
B2B賣家;跨境單批貨值均超過150歐元,且貨物不在歐盟境內(nèi)的非歐盟賣家;以歐盟賣家身份運營的主體
4.推出一站式服務OSS(UnionOne-StopShop)和IOSS(ImportOne-StopShop),簡化非歐盟國家跨境電商企業(yè)或個人的涉稅流程,提高通關速度。
1)最近很多朋友詢問OSS和IOSS有什么區(qū)別,傻傻分不清。簡單來說,IOSS適用于歐盟外國家發(fā)貨,每月申報一次,便于單批貨值低于150歐元的商品享受進口一站式服務,快速通關。
2)OSS則針對貨物已經(jīng)在歐盟境內(nèi),從境內(nèi)發(fā)貨的情形,提供一站式報稅服務,沒有銷售額度的限制。舉例來說,7月1日前,第三方賣家的歐盟發(fā)貨,需要記錄遠程銷售限額。如果超過了一個國家的遠程銷售限額,那么必須要在該國家注冊VAT稅號,并進行VAT稅務申報。比如說賣家使用了亞馬遜的德國FBA倉庫,從德國發(fā)到法國的貨超過了法國每年的遠程銷售EUR35000,那么賣家就算沒有使用法國的倉庫,也需要注冊法國的VAT稅號,在法國繳納VAT增值稅。但7月1日后,只需在一個歐盟成員國注冊VAT,就可以通過OSS系統(tǒng)申報在歐盟境內(nèi)的全部增值稅。
5、取消歐盟各成員國的遠程銷售金額起征點標準,改為歐盟內(nèi)整體的通用起征點標準一萬歐元。如果歐盟境內(nèi)商家超過了遠程銷售限額,賣家需要在自己屬在國家注冊OSS,然后通過OSS一站式VAT申報系統(tǒng)申報其它所有歐盟國家的V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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