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關總署舉行例行記者通報會,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司長王勝介紹了海關在規范市場秩序、推出系列便民惠企措施及改革等有關情況。
近日,海關總署舉行例行記者通報會,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司長王勝介紹了海關在規范市場秩序、推出系列便民惠企措施及改革等有關情況。
會上,王勝介紹,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國函〔2020〕96號)要求,海關總署在總結評估鄭州海關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已于9月10日發布公告,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廣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模式”。
退貨中心倉模式是指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模式下,跨境電商企業境內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倉儲企業可在區域內設置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退貨專用存儲地點,將退貨商品的接收、分揀等流程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開展的海關監管制度。
王勝表示,對于企業來說,退貨中心倉模式實現了運營成本集約化。允許電商企業將原本設在區外的專門退貨倉庫內遷至區內,節省了區外專門設立退貨倉庫的租金、人力、頻繁裝卸、來回運輸的成本。據試點企業反饋,該模式能為企業單月節省倉庫租金、人力成本等約10萬元。
對于消費者來說,實現了退貨體驗流暢化。消費者退貨包裹直退入區,節省了退貨在區外區內2次裝卸環節,壓縮了整體退貨時間。據企業測算,該模式可平均壓縮整體退貨時間5至10天,緩解了跨境電商進口“45天”的退貨運抵時限壓力。
據了解,下一步,海關總署將做好政策解讀,實時跟蹤推廣進展,及時總結社會成效,做好政策評估工作。同時以推廣退貨中心倉等舉措為重點,按照“規范管理、優化服務”思路,爭取出臺更多促進跨境電商發展的舉措,促進新業態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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