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22日舉行的例行發布會上表示,自2016年5月份以來,我國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實行“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的過渡期安排,有效促進了相關行業的發展。今年1-9月,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57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22日舉行的例行發布會上表示,自2016年5月份以來,我國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實行“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的過渡期安排,有效促進了相關行業的發展。今年1-9月,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579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56.6%。
高峰表示,過渡期后的監管方案,已經經過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方案按照“包容審慎”的監管原則,延續和完善現行的監管安排。一方面,將過渡期內“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的原則固化下來,明確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照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的要求,保持了監管政策的連續穩定。另一方面,完善和細化有關的監管要求,明確政府部門、跨境電商企業、跨境電商平臺、境內服務商等各參與方的責任,強化商品的質量安全監管和風險防控,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同時,為積極支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發展,在現行的15個城市基礎上,將政策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到北京等22個新設立的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城市,自2019年起執行。非試點城市的直購進口業務可參照執行相關監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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