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內貨源地與增值稅進項發票采購地不一致的風險2、提運單號的風險3、成交方式不是FOB價的風險一、報關單常見風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
1、境內貨源地與增值稅進項發票采購地不一致的風險
2、提運單號的風險
3、成交方式不是FOB價的風險
一、報關單常見風險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 [2012]39號)第四條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_)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勞務(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除外)增值稅退(免)稅的 計稅依據,為出口貨物勞務的實際離岸價(FOB )。實際離岸價應以出口發票上的離 岸價為準,但如果出口發票不能反映實際離岸價,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予以核定。
CIF運費+成本+保費=F〇B+運費+保費,
CFR運費+成本=F0B+運費
所以生產型出口企業支付運、保、傭時要沖減"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不 能計入費用帳。
二、第三方付匯風險
主要有兩類模式:
一是客戶為中間商,購買商品后再轉賣給其他國家,運輸時直 接指示出口商把商品直接運輸到消費國家
二是非進口商付匯,即不是客戶直接 付匯,而是由客戶在其他國家的關聯公司或業務伙伴付匯。
(一)、客戶是中間商,指示出口商運輸貨物到第三國
這類業務模式現在隨處可見,即客戶購買商品后不是用于零售或不是在本國 銷售,而是直接批發轉賣給其他國家進行銷售,即中間商模式。
1、這類模式出口商對接的是中間商客戶,簽訂合同、各種單據抬頭均為中 間商;
2、貨物運輸是按照客戶要求直接運往第三國,這時的運輸單據會直接顯示 第三國為目的地,
3、出口商收匯是直接從客戶那里收取的。
這類模式對于出口商來說,只是按照客戶的指示進行運輸,并按客戶的 要求出具第三國家所需要的清關單據,如一些認證等,其余單據都是直接出 給中間商客戶。由于出口商對接的是中間商客戶,至于貨物運到哪是客戶的 要求與中間商無關。這類出口模式屬于正常業務模式
(二)、非進口商付匯模式
這類模式需要注意,出口商雖然收匯是從其他公司收取,但是客戶并不是付款 公司,因此出口商直接對接的還是與出口商簽訂合同的客戶,各項單據還是直接 做給這個客戶而不是做給付款公司。
對于這類非進口商付匯,根據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弓丨匯發2012 38號的〃誰出 口誰付匯〃的規定,出口商只需要負責把出口貨物的貨款收回即可,至于誰支付 的并沒有要求。
對于第三方付匯業務來說有兩個需要注意的地方:
1、銀行入賬問題。
由于出口商需要向銀行提供入賬資料如合同或出口發票,由于合同是與客戶 簽訂的,而付款人是第三方,需要向銀行提供代付款協議之類證明該收匯是真 實業務的證明材料
2、記賬問題。
由于出口發票開給客戶,而貨款是第三方企業支付,那么需要證明這個收匯 是該票業務貨款,也需要三方協議或代付款協議之類的證明材料,如外銷合同等.
再查看企業《涉外收入申報單》等方式,核查貨款來自哪個國家或地區,是否來 自香港等關注地區,貨款支付采用何種支付方式和工具,付款人是誰,其常駐國家( 地區)在哪里,具體的銀行賬號或銀行卡號等信息,如結匯水單顯示多個付款人支付 同一筆貨款的,應核實是否從香港等金融監管寬松的地區或國家付款,特別關注"離 岸賬戶〃,是否存在"地下錢莊〃付款。香港政府公司注冊處網站查詢付匯公司基本 情況。"離岸賬戶"補充外匯。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認為多報出口,通過〃離岸 賬戶〃來支付外匯(要么是出口騙稅,要么是套匯收取熱錢進入國內);二是真實業務, 但由于客戶的原因不支付外匯了,按照退稅政策,未收取外匯的部分不得退稅,因此 有一些企業就通過"離岸賬戶"買匯來避免不能退稅的規定。
應對技巧:
(二)憑證資料的對比分析
1、外銷/采購合同審核
采購合同真實性審核,條款 的審核,主要審核外貿公司 提供的合同是否真實,從事 該業務是否承擔質量、結匯、 退稅等風險。
2、外商/供貨方業努審核
供貨方業務往來郵件'產品技 術資料、檢疫及檢驗證明的審 核,主要確定出口業務真實性, 業務是否具有中間人,出口業 務實際操作人是誰。
3、出口貨物單證審核
4、財努憑證審核
5、進頃發票審核
出口貨物裝貨單、出口貨 物運輸單據(提單)的審核, 主要是審核出口貨物體積、 重量及運輸是否與合同相 符。
財務憑證的審核, 是否發生運費、報 關費,差旅費等業 務經營過程中的必 要支出。
進項發票的審核,品 名是否與生產產品一 致,開具時間、生產 能力是否正常。
Q:貨物流?
(1)核查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采購的具體途徑、送達方式、存放倉庫 (入庫及出庫情況)。
(2 )根據出運方式的不同,審核海運提單、空運單據、陸運聯運單、 郵寄包裹單,是否與外銷合同信息一致。
(3)協查供貨企此貨物出、入庫及發運情況。
(4)對業努經辦人員、處努經理、分管處努總經理的詢問筆錄結合提 單、貨運單據等進行分析,梳理出真實的貨物流。
Q:資金流?
(1)審核《涉外收入申報單》、結匯水單,是否與國外購貨方所在國別、地 區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有合理原因。檢查查貨款來自哪個國家或地區,是否來 自香港等關注地區,貨款支付采用何種支付方式和工具,付款人是誰,其常駐國 家(地區)在哪里,具體的銀行賬號或銀行卡號等信息,如結匯水單顯示多個付 款人支付同一筆貨款的,應孩實是否從香港等金融監管竟松的地區或國家付款,
特別關注"離岸賬戶〃,是否存在"地下錢莊〃付款。
(2)檢查向供貨方付款的結算方式、資金流向,付款與受票、付款與購貨之間 的對應關系。
(3)分析報關單出口曰期、收匯時間、接受進項發票開具時間、付款時間之間 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流程。對取得報關單后數天內即收匯,收匯后數天內即取得增值稅 專用發票并付款的流程時間極短的出口此努,應著重關注。
Q : 票據流?
(1)對出口退稅單證部門進行審查,有無將報關操作員卡交供貨 方或其他人員辦理報關手續,報關手續是誰委托報關行辦理。海關 通關手續辦理芫畢后,返回的單據如何取得。報關費用單據如何取
得。
(2)根據財努人員、此努人員、單證及倉儲管理人員的詢問,查 清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來源、取得的方式及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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