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12月5號早上宣布,歐盟關于電子商務的VAT改革方案終于通過。在當天的歐盟經濟和金融理事會議上,全部方案未經討論便獲得通過。考慮到在上個月的會議中,只有德國對最新的改革方案持保留態度,這次方案得以
歐盟12月5號早上宣布,歐盟關于電子商務的VAT改革方案終于通過。在當天的歐盟經濟和金融理事會議上,全部方案未經討論便獲得通過。考慮到在上個月的會議中,只有德國對最新的改革方案持保留態度,這次方案得以順利通過也在大多數人的預料之中。
最終的改革方案將分別于2019年和2021年分兩部分執行。
2019年1月1日起執行的主要是針對歐盟內部電子服務銷售而采取的一系列簡化措施。其中包括針對中小商家制定的10,000歐元的跨國征稅起征點(跨國銷售低于起征點的服務商可以向當地稅局按本國稅率交稅)。還有修改和簡化了關于發票等等的一些規定。
2021年1月1日起執行的主要是針對歐盟內部和非歐盟國家賣往歐盟的遠程銷售的貨物的一系列措施。主要有:
1、將一站式征稅制度(One Stop Shop,目前只適用于電子服務)擴大到歐盟內部和非歐盟國家賣往歐盟的遠程銷售活動。賣家將來只需要在一個歐盟國家注冊,填寫一份VAT報表就可以涵括賣家在所有歐盟國家需要繳納的VAT。不需要分別在每個有銷售的歐盟國家單獨注冊和申報VAT。歐盟預計此措施將減少賣家95%的合規成本和費用。
2、在線交易平臺將責任對非歐盟電商在其平臺上銷售的貨物申報和繳納VAT。該措施一開始并不在歐盟改革的計劃之內。但是由于目前非歐盟電商在歐盟用于遠距離銷售的大部分貨物都沒有在歐盟繳納VAT,導致對歐盟企業的不公平競爭。因此歐盟希望通過此舉能大大減少非歐盟賣家的VAT逃稅問題。
3、取消從非歐盟國家進口到歐盟的低價商品(低于22歐元)進口VAT豁免政策。目前該政策常常被濫用。取消后有助于為歐盟內外的電商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通過在線交易平臺銷售,從非歐盟國家進口到歐盟的貨物,價格不高于150歐元的話,將來也是由在線交易平臺負責交稅。
之前的改革草案中,還包括讓所有倉儲和貨遞服務提供商對其顧客的VAT稅務負連帶責任的措施。這一措施在最終的方案里不再提起,原因是歐盟認為現有的法律已經為成員國提供讓第三方負連帶責任的權力。英國已經在2016年就推出在線交易平臺連帶責任制。德國也在最近提出將于2018年推出相似的連帶責任制。
關于2021年起實施的一系列措施的細節,歐盟會在未來一兩年內逐步考慮公布。
(本文來源:跨境電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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