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新政!賣家listing又增加了被刪除的風險!
近日,亞馬遜發布公告稱,從2021年9月8日開始,亞馬遜的知識產權政策將包含地理標志。如果賣家不經過授權就亂用地理標志,誤導消費者,就會被亞馬遜判定為侵權,將面臨listing可能被刪除的風險。
說白了,就是如果賣家在亞馬遜售賣的啤酒不是慕尼黑生產,但又標明了慕尼黑,而慕尼黑這個地方啤酒最出名,已有一定的聲譽,冒然用慕尼黑冠名則構成假冒侵權。
公告原文如下:
眾所周知,亞馬遜對知識產權格外看重,自然不允許「地理標志」被侵權現象存在,所謂的「地理標志 」是用于鑒別某一產品的產地來源和質量或因該來源而享有聲譽的產品。因為原產地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產品的質量、特性或聲譽,產品與其原始產地之間存在明確聯系。而使用「地理標志權」可以防止不符合適用標準的第三方使用該標志,但事實上,「地理標志」的亂用已泛濫成災。
“我只知道商標外觀容易侵權,不知道地理標志也會侵權”一位做食品的賣家吐槽道,
而有相同想法的賣家也不止一個兩個,很多賣家對于「地理標志」的使用其實也沒有很清晰的界限。
“同一個品類產品,加上了有名氣的地理位置,消費者更容易買單,行業里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你不加不代表別人不會做”。一位賣家談道。
據小吒了解,「地理標志」產品是指特定區域,經國家審核批準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這就表明地理商標無法由個人或公司申請,只能由當地相關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申請,再授權給賣家,以此防止假冒偽劣產品出現。
對產品而言,國家認證的地理標志為產品的地域特色和產品品質做出了標識和保證,從某種程度上,「地理標志」是一個很好的品牌背書;對當地而言,這種「地理標志」產品,更好地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傳播當地特色文化。由此看來,亞馬遜從商標、外觀、圖片版權到現在的「地理標志」也納入知識產權范疇,重點打擊假冒地理標志行為,從另個層面來看,除了解決惡意競爭問題,也是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據悉,亞馬遜所納入的地理標志(GI)產品清單主要是參照歐盟在2013年12月17日發布的法規(EU)No 1308/2013第103條第2段,規定了農產品市場的共同組織,不符合列表的listing可能會被刪除。
有賣家指出,那英國脫歐了,也要遵守亞馬遜歐洲站發布的這項政策嗎?至于英國如果發生侵權亞馬遜如何解決,我們目前尚不得知。
我們可以了解到的是,歐盟對這些常見的地理標識產品實行了高水平保護,例如:法國香檳、德國巴伐利亞啤酒、希臘拉庫尼亞橄欖油、塞浦路斯魚尾菊、慕尼黑啤酒、丹麥藍乳酪、愛爾蘭威士忌、菲達奶酪、卡瓦、雅文邑、托卡伊葡萄酒、摩德納香醋等。如果歐洲站賣家不經過相關部門的授權就亂用地理標識,誤導消費者,就會被亞馬遜判定為侵權,listing也可能會被刪除。
有賣家對此項政策深扒,是亞馬遜平臺去鑒定侵權?還是說有「地理標志」的當地發現后去舉報?他們又從何去判斷產品不具備「地理標志」使用權。畢竟申請一個「地理標志」的證明材料復雜繁瑣,并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說得清。
值得注意的是,亞馬遜這項政策更新,可能對這些品類的賣家有直接的影響,比如農產品作物、水果類、酒類、奶酪類、茶葉類等特色當地食品等,如果是有賣家以這些品類為主,那么需要及時去咨詢法律顧問,并訪問歐盟委員會網站,查看有關地理標志的更多信息,避免「地理標志」侵權。
不過,也有賣家發表自己的疑惑:我在亞馬遜歐洲站售賣中國商品,假如我售賣的是沒有得到相關部門授權「地理標志」的金華火腿,而金華隸屬中國浙江,根本不在歐盟內,亞馬遜也會判定侵權嗎?
其實,早在今年2月9日,歐盟委員會已發布公報,確認中歐地理標志協定于3月1日在歐盟生效,意味著第一批100個中國產品也同步在歐盟全境獲得地理標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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