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智庫觀察5月19日,走出去智庫(CGGT)特約法律專家、俄羅斯ALRUD律
走出去智庫觀察
5月19日,走出去智庫(CGGT)特約法律專家、俄羅斯ALRUD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Maxim Alekseyev和顧問TimurAkhundov受邀做客匯賢名家講壇,以“與俄開展商業活動的中國公司應如何應對新制裁環境”為主題進行主旨演講,介紹了俄羅斯的投資前景、中國企業在新的制裁環境下的關鍵注意事項和風險等問題。
Maxim Alekseyev在演講中指出,在俄羅斯對烏克蘭采取特別軍事行動以后,一些歐美公司和日本公司暫停了其在俄羅斯的營業,這不僅給俄羅斯當地企業提供了機會,也給外國投資者提供了機會,使他們能夠在市場上占據空缺的位置,提高競爭力。中國投資者相比其他享受“友好”國家待遇的企業而言,更加具有投資優勢。
本次匯賢名家講壇的另一位演講嘉賓,走出去智庫(CGGT)首席法律專家、卓緯律師事務所高級國際顧問呂立山(Robert Lewis)
律師
關于“制裁/次級制裁與反制措施所引起的法律沖突,中國企業應如何應對?”的演講文章將在本周發布。
在俄烏沖突的背景下,俄羅斯的投資前景如何?中國企業對俄投資具有哪些優勢?有意投資俄羅斯以及和俄羅斯做生意的中國企業在新的制裁環境下應注意哪些問題?今天,走出去智庫(CGGT)刊發Maxim Alekseyev和TimurAkhundov演講的主要內容,供關注俄羅斯投資的讀者參考。
要 點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1、來自“友好”國家的人士可以在俄羅斯收購和出售企業,而幾乎不受任何限制。
2、由于中國和中國香港的友好國家/地區地位,中國公司或香港公司無需完成制裁批準,無論該等公司是從俄羅斯受益人還是外國受益人處購買股份。
3、盡管俄羅斯的反制措施主要影響“不友好”國家有關的人,但還是要注意一些針對所有企業的一般限制,無論其受益人或控制人是誰。
4、根據俄羅斯法律,作為一項默認規則,俄羅斯仲裁(或商事)法院對涉及受外國制裁的實體的爭議和基于外國對俄羅斯公民或組織的制裁的爭議擁有專屬管轄權。
5、中國的友好國家的地位本身并不意味著中國企業永遠不會出現問題。所有與俄羅斯有關的交易都必須比以前更加謹慎,因為仍然很容易誤解或曲解現有的復雜的制裁規則體系。
正 文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演講者:
Maxim Alekseyev
俄羅斯ALRUD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
Timur Akhundov
俄羅斯ALRUD律師事務所顧問
當前,世界正處于充滿地緣政治動蕩、國家間出口管制和制裁加劇、大國競爭日趨激烈的時代。
在此情況下,鄰國之間的信任關系已經變得非常重要。而在國家間競爭加劇和經濟聯系擴大的時代,外國投資在國家經濟中的作用尤顯重要。就中俄兩國而言,中國在俄羅斯經濟中的投資額一直占據領先地位。
中企對俄投資機遇增加
2021年,俄羅斯和中國在投資和重大項目合作方面實現了突破。據統計,2021年1月至10月,中國對俄羅斯的直接投資比2020年同期增長了39.1%。今年1-4月的雙向交易額比去年同期增長25.9%,為510.9億美元,達到歷史最高水平。
中俄聯合投資項目集中在礦產開采和加工、建筑和設施建設、制造業和化學工業。
比如,過去四年中,中俄完成了以下投資項目:在圖拉地區建設生產Haval汽車的工廠,在雅羅斯拉夫爾地區建設卡馬斯-濰柴發動機,在利佩茨克地區建設酵母廠,在外貝加爾地區開發 Bystrinskoye礦床(主要目的是提取金、銅和鐵精礦)。
自今年2月底俄羅斯在烏克蘭的特別軍事行動開始后,歐盟成員國、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和其他一些國家對俄羅斯的公司、個人、行業部門實施了1萬多項制裁,凍結了俄羅斯央行的資產等等。作為回應和保護措施,俄羅斯政府通過了反制裁立法。
俄羅斯的反制措施主要針對那些對俄羅斯、俄羅斯個人和法律實體實施單邊制裁的國家及其居民。俄羅斯立法者有條件地將這些國家稱為“不友好”國家,到目前為止,對這些國家實施的限制最多。此外,大多數限制還延伸到與“不友好”國家有關的主體控制的主體。與“不友好”國家有關的主體通常是指在該國注冊的公司、擁有該國公民身份的個人、在該國從事主要商業活動以及從該國的活動中獲得主要利潤的主體等。
不可否認的是,一些歐美公司和日本公司暫停其在俄羅斯的營業,不僅給俄羅斯當地企業提供了機會,也給外國投資者提供了機會,使他們能夠在市場上占據空缺的位置,提高競爭力。
對中國投資者來說,其可以更順利地進入俄羅斯市場,在與俄羅斯客戶和合作伙伴的結算中使用人民幣或盧布。據報道,俄羅斯各銀行的客戶已開始積極轉向人民幣,俄羅斯法人實體的人民幣賬戶資金量急劇增加。
在外國單邊制裁的背景下,俄羅斯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旨在扶持中小企業的反危機措施。這些措施分為聯邦和地方兩個層面實施,其中包括貸款和稅收方面的靈活安排,減輕企業的行政管理壓力,支持有需求的產業等。
總而言之,中國投資者相比其他享受“友好”國家待遇的企業而言,有很大的優勢,主要包括: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來自“友好”國家的人士可以在俄羅斯收購和出售企業,而幾乎不受任何限制(當然,除非他們與來自“不友好”國家的公司進行交易)。
其次,可以自由行使公司股東或參與者的公司權利之一——就是獲取利潤。相反,來自“不友好”國家的投資者通過參與俄羅斯公司的資本而能夠獲得紅利的資金數額是有限的(限制是低于1000萬盧布,所有超出這一金額的部分均需要通過特殊的 C類賬戶支付)。
第三,中國投資者仍然可以選擇進行集團內部融資:可以作為貸款人與俄羅斯子公司簽訂盧布計價的貸款。此外,俄羅斯子公司可以向在“友好”國家成立的母公司履行貸款、信貸和其他金融工具項下的義務。
俄羅斯穩定市場的措施
在市場條件迅速變化和與俄羅斯有關的國際制裁制度不斷擴大的情況下,俄羅斯政府推出了各種各樣的商業支持措施,試圖穩定當地市場,主要的激勵措施包括:
(A)俄羅斯總統已經指示為經認證的IT公司制定一系列廣泛的福利,包括0%的所得稅率,為正常商業活動提供最高3%的年利率的軟貸款,以及簡化外國公民的就業手續;
(B)俄羅斯政府推出了兩種類型的暫停措施:
(i)第一個是破產暫停規定,也就是禁止對任何俄羅斯公司提出啟動破產程序的申請,但一些作為公寓樓開發商的債務人除外。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暫停破產也會影響紅利的支付程序,因此公司應該在支付紅利之前首先放棄暫停破產。
(ii)第二個是暫停計劃中的國家檢查。這影響了幾乎所有類型的國家檢查。沒有被暫停的計劃中的檢查僅針對在衛生流行病學、獸醫、消防和工業安全監督框架內的控制對象的封閉名單。而臨時檢查將僅在有限的情況下進行,例如,如果發現有危害生命和健康的威脅,等等。
(C)三項商業支持措施與外貿有關:
(i)第一個是逐步降低并取消對歐亞經濟聯盟經濟具有特殊意義的若干產品的進口關稅稅率,如食品、有機和無機化學品、紡織材料、飛機和汽車發動機、汽車零部件、家用電器等。
(ii)第二個是平行進口合法化,這使得某些具體列明的原始商品可以在未經商標權人同意的情況下進口到俄羅斯。這一措施主要影響那些已經離開俄羅斯市場或最近暫停在俄商業活動的品牌下進行分銷的商品。因此,此類“灰色進口”將不會在海關遇到障礙,但進口商將免于向知識產權權利人承擔責任。
(iii)第三,為了促進平行進口并減少交貨時間,俄羅斯政府還引入了一系列靈活性的合規確認程序,包括:
?延長報關單和合格證的有效期;
?簡化零部件、部件和原材料的通關手續;
?允許進口僅在俄羅斯聯邦領土內流通且無適當標簽的產品(但在向消費者出售這些產品之前應貼上標簽);
?限制國家主管部門決策程序導致合格證明文件無效、中止或終止。
俄羅斯吸引和保護外國投資的措施
俄羅斯促進吸引和保護外國投資的措施可以分為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國際層面,2006年,俄羅斯和中國政府簽署了雙邊投資協定,為在締約國的企業和投資活動規定了一系列法律條件和保障(如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
另一方面,俄羅斯政府在國家層面確保了一系列投資制度。俄羅斯《外商投資法》列明了這些制度的法律背景,該法律規定了在俄羅斯大多數領域的經營環境,但不包括銀行、保險和非商業領域。對在俄羅斯的外國投資者的規定保障包括:
(A)
國民待遇,即外國投資者必須享受不低于國內投資者的待遇;以及
(B)
防止國有化或征收的保護。在這種罕見的情況下,當上述任何保障確實適用于外國投資者時,外國投資者有權就任何投資和其他損失獲得公平補償。
俄羅斯投資制度
俄羅斯的投資制度的主要特點是資格問題,這意味著對每一具體制度的適用通常基于三類考慮(i)商業活動的類型;(ii)營業地是否位于俄羅斯某些組成領土上;和(iii)設立門檻。
此外,根據以下識別特征,這些制度可分為3類:(A)投資區;(B)投資合同;以及(C)特許權。
投資區除其他外包括經濟特區、超前發展區和海參崴自由港。申請在這些制度下開展業務的關鍵要求之一是,在俄羅斯某些明確列出的領土上設有辦事處/生產場所,并從事為投資區預先確定的某些活動。其優點是更容易預測申請的成功,因為在投資區居住的所有標準都是事先已知的。投資區的所有居民都享有相同的福利,這些福利也是事先已知的。
投資合同提供了一個簽署合同的機會,如特別投資合同,或成為區域投資項目的參與者,與投資區不同的是,區域投資項目是為客戶的具體業務性質量身定做的。投資合同的顯著特征是,發起談判和簽訂合同的一方,也就是投資者。投資者向俄羅斯公共部門或市政機關提出商業構想,如果這些部門愿意支持該投資者的構想,并且投資者及其構想滿足投資門檻、技術貢獻等各種正式標準,則投資者可以就公共部門的投資支持條款進行談判,這與投資區不同,將根據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
特許權(或項目合同)包括特許權協議和公私合作協議(也就是PPP協議)。這些協議只能由公共部門位基礎設施對象(比如學校、道路、醫院或類似對象)發起,并通過招標或其他競爭性程序處理。
根據具體的投資制度,投資者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激勵。包括降低的增值稅、公司利潤、土地、財產和礦產資源開采稅的稅率,以及降低的社會保障繳費。
投資制度的參與者的主要優勢和利益還包括:
?土地利用優勢,包括租金優惠和贖回權。其中,租金優惠可以基于個案中的不同基礎租金按不同系數降低;
?加入投資制度的企業可以從地方當局獲得補貼,方式包括直接提供資金或間接軟貸款和減稅;
?加入投資制度的公司還可以享受關稅區和專門為外國投資者設立的免稅制度的優惠;
?反過來,當局尋求與具體投資制度的基礎設施(包括電信、供水、道路)建立優惠聯系,提供獲得國家采購和在一個地方獲得所有相關國家服務的簡化途徑(也就是所謂的“一站式辦公室”);
?此外,通過限制進行行政檢查和為特定商業活動獲得各種國家許可證的時間,也減輕了行政壓力。
俄羅斯關于外國投資的限制措施
中國具有友好國家的地位,因此中國投資者在俄投資處于有利地位,而且比許多其他國家的投資者更容易在俄羅斯自由開展業務。但是,中國企業如果決定繼續在俄羅斯做生意,也應該了解來自“友好”國家的外國投資者在俄羅斯市場經營時可能面臨的潛在障礙。
2022年2月24日之前,俄羅斯與歐盟和美國不同,幾乎沒有針對外國投資者的限制性措施。
但自針對烏克蘭的特別軍事行動以來,俄羅斯已經面臨來自美國、歐盟、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瑞士和日本的多輪制裁措施,這些措施阻止了國外投資的交易,并凍結了資產,迫使外國資本離開俄羅斯。
俄羅斯政府不得不迅速應對這一挑戰,迅速制定并頒布了大量的法律條文,形成了各種限制的復雜網格。在過去的3個月,俄羅斯已經制定了超過50個新的法案——新的法律、新的法令、澄清、指示,還有很多法律草案和倡議——所有這些都是由不同政府部門獨立發布的。
在俄進行并購交易的考量
目前,在俄羅斯跨境交易有三種類型的審查:并購審查、外國直接投資審查和制裁審查。
第一種審查要求目標公司和其收購方的交易規模或資產規模超過監管標準,并通過聯邦反壟斷局的審查。
第二種審查(外國直接投資)僅適用于極少數敏感領域的收購,例如軍事、安全或聯邦的天然氣、石油、黃金或某些貴金屬礦區和寶石礦區。這一審批由一個特別的政府委員會負責。
這兩類是常規、標準的批準,是俄羅斯市場的傳統批準類型,通常為投資者所知并受到投資者的重視。
不過,自2022年2月起,向外國投資者出售俄羅斯企業可能需要一種新的批準類型——即制裁批準,制裁批準由俄羅斯政府委員會的一個特別小組委員會負責。
一般而言,要評估俄羅斯企業實體的某一特定買賣交易是否受到限制,應從法律實體的類型和交易各方的情況進行分析。
根據法律實體的類型,出售俄羅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須經制裁批準,而有限責任公司參與權益的交易目前無需獲得制裁批準。這在未來可能會發生變化,但目前監管機構的明確立場是,有限責任公司不受制裁批準法規的約束。
根據交易各方的情況,一方是俄羅斯居民,另一方是不友好國家的非居民或由不友好國家的非居民控制的俄羅斯居民的交易需要獲得制裁批準。
由于中國和中國香港的友好國家/地區地位,中國公司或香港公司無需完成制裁批準,無論該等公司是從俄羅斯受益人還是外國受益人處購買股份。
但是,如果從不友好國家的受益人控制的公司購買業務,新收購的資產仍然是“受污染”的,并且在日后計劃將其出售給俄羅斯受益人時需要獲得制裁批準。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外國對外國的出售都是被允許的。
中國企業在俄羅斯進行并購交易的架構選擇
1、股份并購
(1)?境外架構 –?間接收購
中國投資者可以通過收購在俄羅斯境外成立的控股公司的股份,從而間接收購俄羅斯境內公司的股份,也可以通過在俄羅斯境外成立的合資企業收購俄羅斯境內公司的股份。
境外交易架構的主要優勢是可以選擇對投資者更為方便的外國法律和爭議解決地,因為根據俄羅斯法律,合作伙伴之間的大部分爭議都是公司爭議,而俄羅斯法院對這類爭議具有排他性管轄權。
另一個好處是,甚至不需要考慮制裁許可的必要性,因為沒有直接收購俄羅斯實體的情況下,制裁許可不會被觸發。
然而,至少有以下限制可能會影響境外架構:
(A) 如果最初的賣家是來自“不友好”國家的人,進一步直接出售俄羅斯公司的股份可能需要小組委員會的事先批準;
(B) 就俄羅斯合資公司而言,如果控股公司位于不友好的司法管轄區,公司的融資和利潤分配可能存在困難,并且可能受到限制或禁止;
(C) 可能很難對公司的活動進行正式的公司控制,而且你可能沒有辦法實際阻止公司管理層的某些活動;
(D) 境外架構不能解決獲得合并許可和/或外國直接投資批準的必要性;
(E) 此外,境外架構還會導致與執行公司決議,以及在不同國家之間快遞文件有關的額外的管理成本。這些問題也會因為現在的物流問題而變得更加復雜。
最后,在為境外架構選擇司法轄區時,還應該考慮到當地的法規,這些法規可能會使與俄羅斯實體的合作帶來額外的困難。
(2)境內架構 –?直接收購
收購俄羅斯公司的境內架構項下,也存在境外結構中存在的與俄羅斯反制裁措施相關的困難,也就是進一步的資產處置需要獲得事先批準以及合資公司的融資可能受到限制。同樣,如果買方或合資公司的合作伙伴來自“友好”國家,那么俄羅斯公司的商業活動將不會受到大多數限制的影響。
相反,與境外架構相比,通過境內架構收購俄羅斯公司可以獲得對俄羅斯公司的直接控制。在實踐中,可以通過對公司重大交易和關聯方交易的批準等方式確保少數股東的利益,并確保控制。此外,管理成本也將被限制在最低限度,然而,物流問題的影響仍然存在。
然而,與境外架構相反,收購俄羅斯企業的境內架構將爭議解決地的選擇限制在俄羅斯聯邦的司法管轄范圍內。另外,如果選擇境內架構,應始終關注獲得制裁批準的潛在必要性,包括與制裁有關的當地特別限制。
2、資產交易
關于資產交易,只有俄羅斯居民和不友好國家的人之間以取得房地產所有權為目的的交易,在簽訂和執行時需要得到小組委員會的事先批準。因此,中國投資者可以自由地在俄羅斯進行資產交易。
俄羅斯反制措施對所有企業的一般限制
盡管俄羅斯的反制措施主要影響“不友好”國家有關的人,但還是要注意一些針對所有企業的一般限制,無論其受益人或控制人是誰。具體如下:
(A)作為一項臨時貨幣管制措施,俄羅斯居民應出售根據與非居民簽訂的某些外貿合同獲得的80%外匯收入;
(B)除非得到小組委員會的事先批準,俄羅斯居民不得以外幣貸款的形式向任何非居民提供融資。在實踐中,即使向非居民償還外幣貸款也必須事先與銀行達成協議,因為在俄羅斯當局沒有及時作出澄清的情況下,各銀行對這一規定有不同的解釋;
(C)俄羅斯居民未經小組委員會的批準向國外轉移外匯(向銀行賬戶或電子錢包轉移)也受到限制;
(D)合同條款和條件也會受到俄羅斯反制措施的影響。如果合同項下的債務總額超過15,000美元,俄羅斯居民根據服務、工作/知識產權合同向非居民支付的預付款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30%。
俄羅斯的出口管制
俄羅斯政府還實施了出口限制,禁止出口200多種產品,其中包括外國生產的技術、通信、醫療設備、車輛、農業機械和電氣設備等。對于管制產品,出口商必須確認出口的產品是在俄羅斯制造的,并向海關提交原產地證明。
總體而言,俄羅斯與出口管制有關的措施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臨時限制向所有外國出口貨物,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和特定的獨立領土除外。
第二類涉及到向歐亞經濟聯盟、阿布哈茲和南奧塞梯出口貨物,相關出口需要遵守基于許可的出口程序,即出口商必須獲得俄羅斯主管部門簽發的向所列目的地出口貨物的許可證。
第三類,俄羅斯的某些類型的木材和鋼材如果出口到對俄羅斯、俄羅斯個人和法人實施單邊制裁的國家,也會受到限制。
在實踐中,出口措施往往會引起供應鏈的變化、對臨時進口貨物的出口造成障礙等。
建議特別注意處理由單邊限制引起爭議的具體情況。
根據俄羅斯法律,作為一項默認規則,俄羅斯仲裁(或商事)法院對涉及受外國制裁的實體的爭議和基于外國對俄羅斯公民或組織的制裁的爭議擁有專屬管轄權。在實踐中,俄羅斯聯邦最高法院裁定,僅僅實施制裁就足以認定被制裁的俄羅斯實體無法訴諸司法,因此,俄羅斯法院應當對爭議擁有專屬管轄權。
結論
總體來看,中國(包括香港)的友好地位給中國企業作為俄羅斯的潛在投資者帶來了巨大的優勢,大多數類型的交易都是被允許的,包括收購、融資、利潤分配--其中大部分都不需要俄羅斯政府的額外批準,而且中國投資者還可以繼續享受以前的政府激勵措施。
當然,中國的友好國家的地位本身并不意味著中國企業永遠不會出現問題。所有與俄羅斯有關的交易都必須比以前更加謹慎,因為仍然很容易誤解或曲解現有的復雜的制裁規則體系。
ALRUD擁有與中國客戶合作的豐富經驗,可以提供及時和全面的支持,幫助他們應對所有的法規。
專家介紹
Maxim Alekseyev
走出去智庫(CGGT)特約法律專家
ALRUD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
Maxim Alekseyev是俄羅斯ALRUD律師事務所聯合創始人和高級合伙人,ALRUD律所私人客戶和稅務業務的負責人。
Maxim為企業和私人客戶提供的法律服務的領域包括國際貿易事務、監管與經濟發展、國內及國際稅務規劃、戰略性并購、境內外商業架構、風險管理、公司治理、爭議調查和爭議解決等。
Maxim是國際律師協會(IBA)、美國律師協會(ABA)、泛太平洋律師協會(IPBA)和信托與財產從業者協會(STEP)的會員。
Timur Akhundov
走出去智庫(CGGT)特約法律專家
ALRUD律師事務所顧問
Timur Akhundov是ALRUD律師事務所顧問,主要負責公司/并購和監管與合規業務,他擁有超過10年的經驗。Timur在盡職調查、結構設計和支持并購交易方面有豐富的經驗。客戶稱贊Timur的勤奮、在許多法律領域的廣泛知識、對各種外語的掌握以及溝通的便利。Timur以優異的成績畢業于莫斯科國立國際關系學院,專攻國際私法和民法。Timur為許多大型中國企業提供過法律服務,包括中國華信、攜程、中國黃金、工商銀行、國開行等。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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