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的作品要在中國獲得著作權的幾種情況
根據《伯爾尼公約》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外國人的作品要在中國獲得著作權的幾種情況如下:
(1)公約成員國國民的作品,無論是否發表,在中國都享有著作權;
(2)非公約成員國國民的作品,首次在一個成員國出版,或者在一個非公約成員國和公約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在中國享有著作權;
(3)非公約成員國的國民,只要在成員國有慣常住所,其作品在中國都享有著作權; (4)對于電影作品的作者,即使不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只要制片人的總部或者慣常住所在某一成員國中,其作品在中國享有著作權;
(4)于建筑作品或者建筑物中的藝術作品的作者,即使不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只要建造了某一成員國內的建筑作品或者建筑物中的藝術作品,其作品在中國享有著作權。 根據《伯爾尼公約》和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實際上絕大多數外國人的作品都可以在中國獲得著作權,尤其是《伯爾尼公約》的成員國國民的作品更是如此。非成員國的國民的作品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只要符合上述相關規定也可以在中國獲得著作權。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二維碼加載中...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使用賬號密碼登錄
平臺顧問
微信掃一掃
馬上聯系在線顧問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機入駐更便捷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