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手跨境電商對于丹麥市場發展是很不了解的。因此,本文就來介紹丹麥跨境電商發展情形是什么? 一、丹麥跨境電子商務概況。 丹麥電子商務基本設施完備,電子商務行業較為發達。丹麥...
很多新手跨境電商對于丹麥市場發展是很不了解的。因此,本文就來介紹丹麥跨境電商發展情形是什么?
一、丹麥跨境電子商務概況。
丹麥電子商務基本設施完備,電子商務行業較為發達。丹麥電子商務協會的研討顯示,丹麥全國互聯網入網率達95%,寬帶入網率為87%。2012至2014年,丹麥電子商務交易數差異為9000萬筆、1.06億筆和1.32億筆,差異增加18%、18%和24%;零售額為547億丹麥克朗(約合574億元人民幣)、624億丹麥克朗(約合655億元人民幣)和737億丹麥克朗(約合774億元人民幣),增加19%、14%和18%。2014年,丹麥電子商務零售額占社會零售總額的20%。
數據顯示,2012年至2014年丹麥跨境電子商務(B2C)進口額差異為130億丹麥克朗(約合143億元人民幣)、170億丹麥克朗(約合187億元人民幣)和230億丹麥克朗(約合241億元人民幣),差異增加30%、30%和35%;出口額三年均堅持在30億丹麥克朗(約合32億元人民幣)的程度,2015年有望到達40億丹麥克朗(約合36億元人民幣)。
二、涉及跨境電子商務的稅費和報關情形。
丹麥對自歐盟以外的進境商品統一征收關稅和增值稅,不區分“貨物”和“物品”或企業和個人。丹麥依據稅則對價值超過1185丹麥克朗的進境商品征收關稅,稅基為商品價值和運費總額。
進境商品由承運人辦理報關手續,承運人收取必定的代理費。丹麥郵政的代理費為160丹麥克朗,UPS、DHL和FedEx等的代理費包括在運價報價中。對于個人進口商品,承運人需填寫郵政報關表格,提供個人的基本信息、物品描寫、數目、凈重、價值、用處和6位HS稅號等即可。對于企業進口商品,承運人需依據歐盟規定填寫報關用的“統一行政文件”。
三、丹麥跨境電子商務支撐辦法。
2015年5月21日,丹麥外交部宣布實行六項舉動,增進丹麥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幫助丹麥企業通過電子商務擴展對外出口,特殊是對中國和美國市場出口,具體包含:
1、出口咨詢服務。為丹麥跨境電商企業提供更多出口咨詢服務,具體涉及競爭對手篩選、市場定價、網上商品描寫方面的語言協助、支付方法、稅務清理、消費者管理、物流和分銷。
2、電子商務Vitus計劃。擬于2016年春季實行,通過與丹麥電子商務協匯合作,幫助愿意應用電子商務的丹麥中小企業擴展出口。
3、eMasterClass項目。擬于2015年秋季在美國紐約和舊金山實行,幫助關注美國在線市場的丹麥電商企業接觸美國的關鍵電商企業,獲取專業知識。
4、電子商務中國概念。聘任專門的中國電商咨詢顧問,探討在中國領先的電商平臺開設丹麥商品中心的可能性,出售丹麥的時尚、設計、零售品和食品等。
5、樹立電子商務門戶。樹立一個包含網上出口信息和知識的一站式服務電商門戶。
6、起草跨境電商國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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