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資訊,昨日,一批貨值16萬元的汽車配件和服裝百貨商品辦理了以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監管(海關監管代碼9710)模式出口的手續。這是首單“9710”模式申報的跨境電商貨物。據悉,這批貨...
8月27日資訊,昨日,一批貨值16萬元的汽車配件和服裝百貨商品辦理了以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監管(海關監管代碼9710)模式出口的手續。這是 首單“9710”模式申報的跨境電商貨物。
據悉,這批貨物由 國際陸港區動身,搭乘中歐班列發往哈薩克斯坦。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監管模式下,境內企業可在跨境電商平臺與境外企業達成交易后,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直接出口至全球各地。對于企業來說,該模式可以下降中小企業參與國際貿易門檻,讓更多中小微企業享受到跨境電商相關政策紅利。
6月22日,海關總署發表公告,自7月1日起,在全國海關復制推廣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目前,跨境電商B2B出口主要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監管代碼9710),另外一種是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監管代碼9810)。
據了解,去年 市獲批跨境電商綜合實驗區后,先后落地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海關監管代碼1210)模式、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直購B2C(海關監管代碼9610)模式。去年5月,新疆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公共服務平臺和網購保稅進口業務正式上線開通, 成為新疆首個開通公共服務平臺和“1210”業務的城市。
此次 又新增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監管模式,提高厚實了綜保區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運營模式。
烏昌海關黨委委員、副關長竇魯新表現,海關將持續創新優化監管模式,積極回應跨境電商新業態發展的訴求,通過多種監管方法,優先支配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查驗,保證貨物高效通關。下一步將持續推動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模式盡快落地,實現跨境電商多模式發展,支撐 外貿新業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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