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雷!香港公司常見稅收誤區有哪些
香港作為世界有名的金融中心,和香港簡略的稅收制度有著極大的關系。
香港公司在運營進程中涉及的稅種重要有利得稅、薪俸稅和物業稅。
利得稅
香港的利得稅相當于我們所說的企業所得稅,按課稅年度內實賺利潤盤算。計征時先按上一課稅年度賺取的利潤暫征,其后再按課稅年度實賺利潤進行調劑。
其中有限公司稅率為16.5%,非有限公司稅率為15%。
薪俸稅
香港的薪俸稅相當于我們的個人所得稅,每個人在每個課稅年度從任何有收益的職位或受雇工作、任何退休金所得而于香港發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均須予以征收薪俸稅,薪俸稅率分2% 、8% 、14%和20% 四個等級。
物業稅
香港物業稅是對業主物業(土地和樓宇)出租收入征收的一種稅。物業稅按應評稅凈值以尺度稅率盤算,尺度稅率為16%。
香港公司在經營進程中依法繳稅納稅是很主要的,但是我們發明不少公司在繳稅納稅的進程中常常陷入誤區。
香港公司常見誤區誤區一:所有香港公司都要繳稅
雖然說公司報稅運動是屬于法定義務,但并不是所有報稅的香港公司都須要繳稅。
在香港,有一種情形公司是不用繳稅的,依據香港《稅務管理條例》,香港稅務局僅對香港公司的盈利部分進行征稅。如果香港公司在特定稅務年度內沒有盈利,則可不必繳稅。
但是香港公司有沒有盈利是要有合規額香港公司審計報告進行支持解釋,然后由香港稅務局評稅小組的評估。
誤區二:只要不在香港經營,就不用向香港稅務局申報
不少企業以為只要不在香港由經營運動,就不用向香港的稅務局圣寶,這種觀點是不對的。
在一些國度或地域,比如BVI,只須要支付年費。由于BVI政府宣告不能在當地開展業務,BVI公司不須要提交相干財務報告。
但是香港公司不一樣,香港公司在運營進程中藥遵照香港公司法,依據相干規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必需每年提交一份核數師報告,列明該公司在該年度經營的所有業務。無論公司是否盈利,它都必需提交一份報告。
誤區三:海外利得稅不用主動申報,可主動獲得
香港公司的利得稅申報是比擬龐雜的進程,須要交代清晰貿易的流程,比如交易的高低游是否和香港有關系,還要供給相干的文件合同作證明。果政府對證據提出的質詢,還須要由律師回函進行對抗辯。
因此一些企業就會嫌麻煩,直接做零申報,企業年年做零申報,想想就是不合理的,一旦政府發明這種情形就會償還稅款,填補審計和申報納稅的原有職責,還會施加一系列嚴重的處分,如罰款。
這樣反而適得其反,沒有合理減少稅收,還支付了更高的稅務審計費用后要支付高額的稅款和罰款。
所以,香港公司不要盲目標申請海外利得,要依照固定來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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