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企業進口應交哪些稅?規則有哪些?
增進跨境電子商務連續健康發展,培養新業態、新貿易方法,并將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的相干稅收政策通知如下:對綜合實驗區內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的未取得有效進貨證明并符合下列條件的貨物,增值稅、花費稅免稅政策試行。本文將依據國度政策,對跨境進口電子商務企業的涉稅問題進行梳理。
1、 跨境電商企業進口應交哪些稅?
(1) 進口關稅:是指對通過一國關稅區的進口貨物所征收的稅款。
盤算辦法:從價計征、從價計征、復合計征,有些特別產品會采取特別的盤算辦法。
(2) 郵政稅:是指對行李和郵件征收的進口稅
(3) 增值稅:我國增值稅根本稅率為17%,部分關系國計民生的主要物質增值稅稅率為13%。
(4) 花費稅:目前國度只對四類產品征收花費稅。一是過度花費會對健康造成傷害的花費品,如煙酒、鞭炮等;二是奢靡品;三是高耗能產品;四是不可再生石油花費品。
2、 為確保跨境電子商務安穩健康發展,國度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有關進口貨物稅收規矩通知如下:
1.企業注冊地屬于綜合實驗區,進口日期、貨物信息、出售額等已在注冊地線上的綜合服務平臺注冊。
2.通過綜合試驗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進口報關手續。
3.貨物不是明白撤消進口退(免)稅的貨物。
4.各綜合試驗區須要推動各單位、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建設相干的數據監控體系。
5.海關將定期向地稅局轉發貨物報關清單,督促綜合實驗區增強進口免稅貨物政策管理。
對跨境電子商務的零售進口貨物征收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花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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